●印度对华吡唑啉酮作出反倾销终裁
1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1-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从2020年6月9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4.89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与进口商品报关价。
2019年12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1-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4月1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1-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作出反倾销初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5.01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与进口商品报关价的差额部分。2020年6月9日,印度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阿根廷对华非电动三轮车作出反倾销终裁
近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电动三轮车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离岸出口价30.21%的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19年9月17日,阿根廷前生产与劳工部发布公告,应阿根廷玩具工业协会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电动三轮车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2020年3月13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0年第10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征收离岸价24%的临时反倾销税。
●印度对华聚四氟乙烯作出反规避终裁
1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四氟乙烯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出口至印度的棒、薄膜、管件、螺纹密封带等聚四氟乙烯制品存在规避聚四氟乙烯反倾销措施的行为,故建议对中国聚四氟乙烯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及有效期同样适用于聚四氟乙烯制品,即征收2637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7月27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