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原产于四国的进口聚苯硫醚存在倾销
10月16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45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商务部裁定,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存在倾销,国内聚苯硫醚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自10月17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23.3%~220.9%)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39119000。
●英发布钢产品保障措施过渡性审查公告
近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英国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10月1日,应英国国际贸易大臣的申请,英国对进口钢产品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审查12月31日格林威治时间23点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之后,英国对钢产品的保障措施是否应调整、延期或取消。英国调查机关预计将于2021年6月30日前作出终裁。
●澳大利亚对华铝型材作出“双反”终裁
日前,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提出的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从10月28日起,继续延长对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期限,并以低价税方式以及固定税率加可变税率方式计征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此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不适用于广东江晟铝业有限公司和广东中亚铝业有限公司。
●印度对华玻璃纤维启动反倾销调查
日前,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