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涉华氯化聚氯乙烯作出反倾销初裁
日前,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氯化聚氯乙烯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到岸价低于最低限价的进口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到岸价与最低限价差值。
3月28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氯化聚氯乙烯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欧盟对华餐具和厨具作出反倾销终裁
欧盟委员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反倾销税。
2012年2月16日,欧盟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3年5月15日,欧盟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开始正式征收反倾销税。2018年5月15日,欧盟宣布对中国陶瓷餐具和厨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美国对涉华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双反”终裁
日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进口自中国大陆和泰国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在该项裁定中,4名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中国大陆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发布反倾销征税令,对中国大陆的钢制丙烷气瓶发布反补贴征税令。
●商务部对三地间甲酚发起反倾销调查
7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33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间甲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071211项下。本次调查通常应在2020年7月29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