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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龙岩市支会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会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8-31 15:42:44  


按照《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龙岩市支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龙财外决批〔20185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龙岩市支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省、市对外经贸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对外经贸发展,促进扩大出口贸易和投资,促进中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发挥民间外交的独特作用,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和交往等工作。具体包括:

(一)邀请和接待国外经贸易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我市经贸代表团出国访问与考察;与有关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及各国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开展交流和合作;组织参加贸促会与国外相应机构联合召开的经济技术合作和法律研讨的国际会议;协助市政府组织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及其它形式的促进贸易交流与合作的活动。

(二)在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促进我市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我国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为我市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我国台湾地区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三)负责我市参加国际展(博)览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参加在国外举办的国际贸易展(博)览会;在境外主办、协办经济贸易展(博)览会。

(四)开展国内外市场和贸易调研、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资信调查等服务。

(五)负责出具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签发、认证对外贸易和海关货运业务的有关文件和单证,承办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业务;接受委托代理仲裁以及承办专利申请和商会注册的代理工作,办理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调解涉外经济贸易纷争。

(六)为会员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情报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情况和意见;研究涉外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为企业提供参考意见。

(七)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贸促会(国际商会)以及其他行业国际贸易促进会组织的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贸促机构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龙岩市支会包括内设办公室、法务部2个科室,无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龙岩市支会

财政核拨

7

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龙岩市支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我市外经贸发展战略和重点,努力拓展工作职能范围,积极组织参与金砖会晤、“11.8”机械博览会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相关重大经贸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推动县级贸促会机构建设

目前我市只有永定、连城、漳平设立贸促机构,人员已到位,贸促业务工作也已正常开展。今年来,我会对已成立县级贸促机构进行了全覆盖工作指导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呈报了“关于我市基层贸促机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的呈阅件,得到了相关领导的批示,要求各县市区尽快解决贸促机构的建设问题。最近长汀县贸促会的机构建设工作,也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原先编制问题已得到落实的情况下,目前正在办理工作人员调入手续,其他县市区组建工作尚未开展。

(二)努力拓展业务工作平台

我会积极融入闽西南贸促联盟机构。今年,我市作为轮值主席方,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厦门、龙岩、泉州、漳州、三明五地市贸促会共同签署了《闽西南贸促机构合作与发展行动宣言》。整合贸促系统资源、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激发区域合作活力、加强业务工作交流,实现资源共享,特别是可以共享沿海城市贸促会、国际商会广袤的会员企业资源、成熟高效的工作模式和与外国驻厦机构密切联系渠道。目前为止,我会带领企业利用这个平台,组织参加“走进非洲圆桌会议”,“世界商业领袖圆桌会议”近十场次,为我会加强与沿海城市企业投资贸易、产业对接信息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多渠道开展经贸摩擦预警工作

近几年来,国际经贸摩擦日趋严峻,为提高我市企业应对国际经贸摩擦的风险防范能力,经过我会努力争取,国家贸促总会批准在我市设立国家级经贸摩擦预警点,并于7月份由国家贸促总会、福建省贸促会对我市举行了经贸摩擦预警点授牌仪式。之后我会在永定、漳平、连城等县(市、区)及市进出口商会等相应设立预警工作站,进一步加强全市经贸摩擦预警工作。同时以设立国家级经贸摩擦预警点为契机,举办了涉外经贸摩擦应对宣讲培训班,对我市各县(市、区)贸促会、商协会领导及外经贸企业国际业务负责人等上百人进行了培训,多角度、全方位解读了贸易便利化进程中的风险防范应对和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的应对举措。有效提高贸促会工作人员和企业国际业务负责人的经贸摩擦应对能力。

(四)切实加强商事法律服务工作

通过努力,我会被中国贸促总会列入电子原产地证全国首批试点单位,顺应贸易便利化和电子通关、无纸化贸易的发展需求的重大改革。目前我市电子原产地证的普及和正常签发,对接复制自贸区政策,实现“全网络化”、“零见面”办证。20171-10月份,企业办理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及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已达1200余份,而电子原产地证书的便利签发带动了国际商事证明书、代办使馆认证等其它业务的上升,真正做到了服务企业的目的。

(五)积极带领企业参加项目对接活动

1.主办龙岩首届“互联网+油茶产业”博览会。履行“11.8”机博会成员单位职责。邀请了西澳大利亚DOWN TO EARTH农业管理机构项目考察团来岩考察。

2.进一步加大与境外驻华机构或商协会组织的互联沟通工作。今年主要拜访了泰国驻厦门总领馆商务处、新加坡驻厦门总领事馆、台湾贸易中心厦门代表处等机构。

3.利用共享平台积极开展投资贸易促进活动,主要通过省贸促会投资促进活动平台和闽西南贸促机构联席会议机制,组织企业开展项目对接,推介产品,寻找商机,开拓市场。今年以来重点组织有关会员企业参加各类投资贸易促进活动六场次。包括:第十九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第121届广交会;第五届“走进非洲”圆桌会议等活动;“第十六届世界商业领袖圆桌会议”;金砖会晤工商论坛;“福建--海丝国家经贸对接会”等重要活动,累计参会企业150余家次,收到了良好效果。

4.及时发布商事信息。根据龙岩产业特点和行业类型,于年初制订发布2017年度国(境)外重点展会参展计划,并不定期发布各类参展和参加商务考察信息,向企业宣传省市会展扶持政策,指导和组织企业参加国(境)外有关商品展会,推动企业开阔国际视野,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共推动、组织100余家次企业参加各类综合类或专业类展会。

(六)圆满完成金砖会晤工商论坛相关工作

1.做好涉外商事纠纷协调工作。认真落实《龙岩市2017年金砖会晤安保维稳工作方案》,按照《金砖会晤安保维稳风险隐患排查任务分解责任清单》,紧抓工作重点,及时发布涉外经贸预警信息,主动深入会员企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2.做好工商论坛参会企业推荐工作。我会按要求向省贸促会推荐我市3家重点企业作为金砖会晤工商论坛参会企业,即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并通过审核取得参会资格,其中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参会期间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的专访。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龙岩市支会年初结转和结余7.45万元,本年收入177.77万元,本年支出184.3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88万元。

(一)2017年收入177.7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5.93万元,增长9.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9.7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8.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184.3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4.38万元,增长8.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0.3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3.14万元,公用支出7.20万元。

2.项目支出64.0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9.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12万元,增长12.69%,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运行9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4万元,增长3.51%。微增长主要原因是因为个人调账增加、新增贸易活动增加支出等。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专项业务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此项开支属于党工委回拨党建经费,往年直接拨付单位基本户,今年第一次纳入财政指标进行拨付并开支。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72.7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微调整,使得养老基数发生变动增加,该笔分录2016年是在行政运行项下列支。

(六)行政单位医疗6.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3.92 %。主要原因是个人医疗基数调整。

(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该笔专款,2017年,省直贸促会为激励促进本单位贸促工作,而下达的经贸奖励经费指标。

(八)住房公积金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4.8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变动,使得公积金缴交基数调整微增长。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6.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78、津贴补贴24.63万元、奖金16.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2万元、生活补助0.84万元、奖励金6.17万元、住房公积金9.90万元。

(二)公用经费7.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06、印刷费0.0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2.41万元、差旅费0.29万元、劳务费1.46万元、工会经费1.25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8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5万元,同比下降28.4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3.92万元,主要是为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和交往,特组织人员赴加拿大、美国等地开展经贸活动暨侨务联谊工作事宜。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2016年无组织出国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100%,主要是:2016年在公车未彻底改革前,本单位1部车辆还有部分运行费用,2017年公车彻底改革后,已经无购置费用和运行费用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63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各地贸促支会、相关企业来岩开展贸促工作调研交流,贸促农业合作项目交流,中国贸促会机关团委、省贸促会、龙净环保等人来岩交流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批次、接待总人数84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68.96%,主要是: 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资金支出,使得总体支出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4.84%,主要是:2017年机关运行在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占比相对减少,2017年,基本支出部分的办公费、个别差旅费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多在项目支出进行开支,党建经费也纳入项目进行开支,以及2017年多出的奖励经费中也列支部分机关运行经费,使得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略微下降。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无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  2017年度龙岩市贸促会部门决算公开目录(目录)2017年度龙岩市贸促会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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